浙師質監〔2019〕3號
關于開展暑期中小學教師培訓專項檢查及加強教師培訓質量監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級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各教師培訓機構: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質量管理工作規程(試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啟用“浙江省教師培訓質量監控管理平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就開展暑期中小學教師培訓專項檢查及加強教師培訓質量監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展暑期教師培訓專項檢查
近期,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省監控中心”)將組織專家對各地中小學教師培訓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培訓紀律管理和參訓率、培訓方案執行、培訓日志管理、教師培訓質量監控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監控平臺”)使用、各級管理者聽課情況等。各級監控中心全面開展自查工作,各設區市應組織開展轄區內區縣的抽查或交叉互查。各地及各監控中心的專項檢查報告,請于2019年9月10日前書面報送省監控中心。
二、加強教師培訓監控管理
各級監控中心要加強日常教師培訓質量檢查,落實教育行政
部門領導定期進培訓課堂聽課制度、培訓項目抽查以及監控平臺管理等,并在監控平臺記載有關工作情況。各培訓機構要完善內部質量監控機制,按要求啟用監控平臺并做好過程管理。省廳對各地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工作績效考核,其中“質量監控組織建設”“質量監控抽查情況”指標將根據各地監控工作開展、監控平臺使用以及平臺上留存的相關數據等進行考核。
三、完善質量監控組織建設
尚未建立完善教師培訓質量監控體系的地方及培訓機構,應盡快建立并完善日常質量監控工作機制,落實質量監控部門和人員,并指定1名聯系人負責與省監控中心對接聯系,加入“培訓管理平臺—培訓機構”群144541287(監控平臺使用手冊可在QQ群中下載)。
四、嚴肅培訓違規問題處理
對培訓實施過程中發現的違規問題,要予以一定范圍的通報批評,并嚴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質量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相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責令限期整改、暫停培訓項目申報或取消培訓資質的處理等。
五、及時總結先進做法和經驗
為及時挖據、宣傳、推廣各地各機構的先進做法和經驗,現征集教師培訓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應以一事一述方式撰寫、文字一般不超過600字,已報送過的案例請勿重復報送,省監控中心將擇優入選全省教師培訓年度質量報告。
六、其他
相關材料請于2019年9月10日前報送省監控中心,聯系人:趙青文,電話:0579-82291716,郵寄地址:浙江師范大學行政北樓413辦公室,郵箱:1134537480@qq.com。
浙江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浙江省教師教育質量監控中心
2019年7月23日